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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其内容亦可认定为签订了《劳动合同》
【2019-03-06】
原、被告所签订的《合作协议》对原告的工作职务、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已作出明确约定,具备劳动合同的实质特点,依据该《合作协议》能够认定双方之间成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应视为双方已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原告要求被告向其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包工头也属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
【2019-02-26】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胡某某拒不支付20余名民工的劳动报酬达12万余元,数额较大,且在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支付后逃匿,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告人胡某某虽然不具有合法的用工资格,又属没有相应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而承包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且违法招用民工进行施工,上述情况不影响以拒
劳动者因工作失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应赔偿范围的认定
【2019-02-18】
劳动者在提供劳动的过程中,如果因为自身过错,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导致用人单位受有损失的,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但同时应考虑到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差异,在抵抗风险方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比具有天然的优势,用人单位在从事经营的过程中,自身也应承担一部分的经
企业股权激励
【2018-01-12】
​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目前,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对股权激励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仅仅针对上市公司、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激励对象、认购资格等情形中有所提及,而针对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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