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侦查、释放一案
关键词:共同犯罪;气枪;两支;铅弹;终止侦查
本案承办律师:叶锐律师
一、案情简述
J某是四川人,通过淘宝联系上了一个卖家,在淘宝线下先后购买了两支气枪、500发铅弹以及相应的配件。后该卖家被警方立案调查,通过调查发现J某有过购买行为,J某遂被浙江警方以同案犯的名义刑事拘留。
二、辩护工作
J某家属委托我所,由我所叶锐律师办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叶锐律师即刻前往浙江某地看守所会见J某,详细询问事情经过,同时向J某进行法律释明。
会见后,叶锐律师前往派出所与承办警官沟通,阐述我方的辩护思路,主要从主观目的,枪支用途,社会危险性,行为人系初犯、偶犯等方面与警方沟通。
三、案件结果
公安机关认为J某不够刑事处罚,决定终止侦查,当日释放。
四、办理心得
律师建议,对于普通公民而言,任何规格、用途的枪支持有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我国对枪支、弹药管理,在世界范围内来看都是非常严格的,不要以身试险。
即使是出于射击动物的目的,枪支的持有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此外,蓝色星球上不应该也不可能只有人类的存在,其他生物也是这个星球上重要的一员,爱护动物,保护自然,是对地球的尊重,是对人类自己的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