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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购、债务重组之《法律意见书》


张律师接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XX分公司委托,为信达公司拟实施的收购成都泰丰金属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四川元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自贡市祥瑞工贸有限公司、泰丰元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对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并进行债务重组项目的方案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履行受委托人职责及保密义务,按信达公司的要求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依据调查所知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以专业和谨慎态度出具《法律意见书》,内容包括:信达公司收购重组交易方案;信达公司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标的债权的情况;所涉及公司的主体资格、存续、征信、对外担保及涉诉情况;拟抵押土地及其上附着的在建工程状况;公司所在地区国土部门和房产部门对抵押登记的要求;保证人拟填写入财产清单的财产权属。以求最大限度地维护信达公司在此次收购重组交易中的合法权益,提示并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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