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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4年3月中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支行委托本所张律师代理其不良资产债权包诉讼及执行工作,包括陶某等五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及余某信用卡纠纷。
上述纠纷诉至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经金牛法院一审及执行,张律师为邮储银行XX支行收回欠款数百万元。
2015年8月中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XX支行委托本所张律师代理其不良资产债权包诉讼及执行工作,包括王某等四十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述纠纷诉至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经锦江法院一审及执行,张律师为工行XX支行收回欠款数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