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老人的争房悲剧
(刘玉杰 郭艳芳 燕 兰)
文章转载于2018年1月8日《人民法院报》第3版
慕伟春 作
年近古稀的黄金根历经过数次婚姻,当重逢前妻王春香后,他们再度走到了一起。长期与儿子形同陌路,又身患重疾无人照顾,他对王春香的付出倍感珍惜,许以相伴到老的美好诺言:买房子、送金饰、购合葬墓穴……,努力用行动表达对王春香的感情。虽未再次登记婚姻,王春香也用无微不至的照顾,表达对黄金根的依恋。
然而,这套住房没有成为双方相伴到老的“保险栓”,反而成为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双方反目、儿女争吵、公安介入、老人则相继离世……一幕幕令人唏嘘的悲剧不断上演。
1、孤独老汉 暴脾气难留人
上世纪40年代出生的黄金根早已退休,年轻时他自主创业,积蓄了一定的财富,但因性格暴躁,婚姻并不顺利。40岁那年,不顾儿女的苦苦哀求,他离开了结发妻子。
黄金根遇事冲动,爱大吵大闹,认识王春香前,黄金根已经历过两段婚姻。1997年,年岁渐长的黄金根因身体欠佳,迫切需要人照顾。他经人介绍与丧偶的王春香相识,结为夫妻。黄金根的衣食起居得到照顾,王春香的晚年生活也有了更好的经济保障。
王春香性格温顺,长期相处后,了解黄金根的性格,不会与黄金根正面争吵,喜欢冷处理。长久下来,黄金根觉得王春香的态度太过冷淡,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心生嫌隙。共同生活三年后,两人于2000年协商离婚。但因为两人性格较为互补,彼此也没有找到更合适的伴侣,离婚不离家,两人仍生活在一起。2005年双方决定复婚,复婚后的黄金根并没有改变暴脾气,王春香感觉两人性格差异太大,难以与其长久共同生活,自愿于2009年净身出户离开黄金根,两人再次离婚。之后,王春香切断了与黄金根的一切联系。
两位老人共同生活期间,各自子女也相继成家立业。黄金根的儿子黄军在县城谋得工作,但与老父亲难有共同语言,双方矛盾难以化解;女儿也远嫁他乡,鲜少回家探望。加之当年黄金根抛妻弃子离开家庭,与子女的关系比较淡薄,彼此之间往来甚少。另一方面,王春香老人膝下无子,3个女儿均已嫁为人妇各自生活,处于寡居状态。
黄金根结束这段婚姻后,生活无人照顾,又与她人有过一段8个月的婚姻,因女方不愿照顾他而离婚。婚姻数次失败使黄金根心灰意冷,认为还是亲情可靠。为此,他在儿子住所不远处买了间车库居住,期待修复父子关系。奈何“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紧张的父子关系并未得到有效缓和。
时间迈入2010年,此时的黄金根年逾古稀,体重严重超标,痛风等疾病缠身,生活无法自理,只能聘请保姆。但很少有人能够忍受他的暴脾气,做一段时间就离开,他陷入频繁更换保姆的艰难境地。
2、前妻回归 相约共度余生
与儿子不和,与保姆不睦,孤单、失落的黄金根再次萌生了找老伴的念头,这个人要既能适应他的脾性,又可以照顾他的日常。回想起前妻王春香的细心、体贴,他便四处打听王春香下落,知道王春香尚未再婚后,他希望王春香能够回到身边,陪伴并照顾自己,但王春香拒绝了他的邀请。不死心的黄金根,又找到亲戚、熟人多次做王春香工作,同样缺人陪伴的王春香经不住黄金根的三番五次邀请,两人便又生活到了一起。黄金根为王春香购买了戒指项链,还把工资卡交给她,由她负责家庭生活开支、用品购置等。公开场合,熟人们亲切地称呼王春香为“黄师母”。
就这样,两人似雇主与保姆又非雇主与保姆,似夫妻再婚又非再婚夫妻地共同生活着。念及两人曾有多年婚姻及王春香的照顾之情,2013年7月,黄金根出钱购置了一块夫妻墓地,以待两人百年后合葬。
黄金根腿部痛风,不宜生活在潮湿的车库,加上王春香再次回来,黄金根决定在医院附近购买一套住房,以供两人生活居住,也方便自己入院治疗。两位老人一起到相熟的一家房屋中介机构看房,并在顾问介绍下认识了房东李某。
2014年6月,经中介撮合,黄金根与李某谈妥以3.8万元购买其位于县人民医院旁边的房屋一处。此后由王春香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房屋登记权利人为王春香。为购买该房,黄金根出资3.8万元,过户费1.56万元由王春香出资。
办理过户手续后两人入住新居,一个负责买菜做饭,一个负责看病养生,像所有的夕阳恋一样,互相扶持,相互照顾,也伴随着偶尔的拌嘴、争吵。
眨眼就到了2015年1月,因为生活琐事,两人又发生争吵,王春香赌气连续几天不理睬黄金根,行动不便的黄金根火冒三丈,通过朋友联系到儿子黄军,希望黄军能够回来照顾自己。
黄军见到年迈体弱的父亲几日无人照顾,心有感慨,又听父亲说其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王春香名下,甚为不平。黄军不再提及过往嫌隙,接过照顾老父亲的接力棒,王春香也随即搬离住处。
3、是否赠房 亲人反目上公堂
黄军认为所购房屋房款由父亲支付,应当登记在父亲名下。王春香是父亲请来的保姆,她擅自将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属于不当得利,理应返还。2015年1月5日,黄军将王春香联系到父亲住所,协商房屋归属。根据诉讼中黄军提交的当日三人商谈的录音资料,黄军要求王春香归还落户在其名下的房屋,王春香赌气怼回黄金根:“(房屋登记)当初写我名字是开玩笑?房屋我就拿回给你。”黄金根回答:“拿回给我?一下要,一下又不要。”后来黄金根病情恶化,无法正常交流,此次录音成为老人处理房屋归属的关键证据。
王春香虽口头答应将房屋过户给黄金根,但想到自己已尽多年照顾义务,黄金根父子却不念旧情,心里甚是委屈,回去与女儿们商量后,便不再接黄军电话,归还房屋一事搁置。黄军联系不上王春香,便写了一份报案材料,向父亲黄金根宣读后,报案至公安机关,称王春香诈骗,将属于黄金根的房屋登记为其名下。公安机关认为,双方系民事纠纷,未予立案。
黄金根身体每况愈下,或知天年已近,2015年8月,黄军以父亲黄金根的代理人身份到法院立案,诉讼请求是要求王春香返还诉争房屋。立案次日,黄金根因病去世。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并未能画上句号,2016年10月上级法院裁定由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诉讼期间,王春香被查出患有癌症,身体状况急剧恶化,不想留有遗憾的王春香有意接受调解。经过主审法官何燕兰多次做调解工作,王春香有意将房子作价进行分割,与黄金根子女各分得部分价款。
“我妈妈这么老实的人,之前跟着黄伯十多年,离婚时说出来就出来,一分钱也没有要。”眼见王春香有意退让,王春香的女儿为母亲叫屈,跑到法官办公室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诉说母亲的遭遇:“现在这个房子,本来就是黄伯考虑到与我妈之前的夫妻情分和这几年照顾之情送给我妈妈的,现在他儿子想要,就说是不当得利,我妈妈太吃亏了!”
案件开庭审理前,在子女的争吵声中,王春香不幸于2016年12月因癌症晚期医治无效去世。
“老人家年龄大,打官司折腾人,要不是你们胡搅蛮缠,我妈妈的病也不可能这么快就恶化。都说‘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这个官司我们还真得打到底了!”悲愤的王春香女儿,把母亲的死亡全部怪罪到了黄金根父子身上,彼此对立的情绪变得更加激烈。
带着遗憾与不甘,两位老人在案件审理期间分别离世,留下各自继承人继续争夺诉争房屋。
4、一声叹息 百年相伴空留穴
开庭审理,双方剑拔弩张。
为了胜诉,黄军将房东李某和黄金根同事作为证人请到法庭,以证明购房款系黄金根全额出资,王春香只是作为保姆代办购房事宜。
不服气也甚为委屈的王春香的女儿,找到房屋中介和黄金根的病友,请求他们出庭证明当时办理登记手续时,因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所以房屋只登记在王春香名下,黄金根对此明知,且明确对外表示赠与是弥补对她的亏欠。
针锋相对的双方,数次对簿公堂,就案件的两个争议焦点,争得面红耳赤。
案件的第一个争议焦点是举证责任的分配,是由黄金根方来证明王春香方隐瞒实情、欺骗登记?还是由王春香方来证明房屋是赠与所得?对此,双方均无直接的有力证据。
第二个争议焦点是当事人黄金根并未与王春香登记结婚,在两人似保姆非
保姆、似夫妻非夫妻的共同生活状态下,作出的赠与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对此,王春香女儿认为黄金根为养老请其母亲照顾,念及多年夫妻情分及照顾之情,赠与房屋不违反社会良俗。
合议庭通过讨论认为,诉争房屋已完成登记,黄金根方没有证据证明王春香一方存在隐瞒登记的情况,而综合谈话录音及两位老人生前共同生活的系列言行,可以确认房屋系二人共同购买,黄金根将其享有的权益赠与了王春香。同时认为,两位老人曾为多年夫妻,关系密切,现在共同生活,相互扶持照顾,解决了养老难题,赠与行为互惠互利,不侵害他人权益,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2017年3月,吉安县法院判决,王春香与黄金根曾为多年夫妻,关系密切,彼此熟悉对方生活习性,一起搬入诉争房屋,有共同照顾扶持期望。期间,王春香积极照顾年迈的黄金根,黄金根将工资卡交由王春香支配家庭生活开支,还为王春香购买了对戒、手链、合葬墓地等,不宜简单认定为雇主与保姆关系。黄金根是一名疾病缠身的70多岁老人,王春香是黄金根曾经的妻子,互有相伴到老的意愿。
根据黄金根方提供的谈话录音,没有王春香隐瞒房屋登记实情的陈述,黄金根也没有明确提出要求返还房屋,从谈话语意可推断黄金根对房屋登记情况自始知晓。
黄金根在购买诉争房屋前,曾先后购买过两处房产,对房屋登记必须由权利人到场签字程序知悉,还经历过多次诉讼,具有较强法律认知能力和法律保护意识。可确认,黄金根对房屋登记情况自始知晓,王春香不存在私自登记行为。
同时,黄金根将房屋赠与王春香符合生活常理和逻辑,王春香方已尽到合理说明义务。诉争房屋登记行为已经完成,赠与财产已转移,非因法定事由不可撤销,黄金根方无证据证明该赠与存在法定撤销事由,故驳回了黄金根方诉讼请求。
案件判决后,双方未上诉,但积怨较深,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何燕兰多次回访案件当事人。2017年9月,何燕兰再次对当事人进行了回访,黄军表示服从判决结果,不再上诉;在确认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后,王春香的女儿亦无激烈言辞。
随着双方当事人的息诉服判,这场夕阳恋人房屋争夺战落下了帷幕。两位老人已驾鹤西去,谈论孰对孰错亦意义不大,曾经共约百年合葬的美好愿景终成一场空,徒留一地叹息。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案后余思
加快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2017年我国民政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2.3亿,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6.7%。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根据国际标准,6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就意味着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当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如何保障、改善老年人生活水平,成为越来越多家庭面临的难题,也是整个社会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回归本案,两位当事人均是空巢老人,他们的生活状态也是当下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一个缩影。黄金根有退休工资,经济上得到保障,但子女疏远,生活上由频繁更换的保姆照顾,精神上没有依靠。王春香老人虽然有3个女儿,但因为有“儿子养老”的传统思想,女儿们也有公婆要侍奉,她选择了独居。
两位老人走到一起后,黄金根的衣食起居得到了照顾,王春香的生活也有了保障,虽然经历了离婚、复婚又离婚风波,但二人相互扶持共同生活了十多年,感情基础是有的。可叹的是,两人因一次生活琐事引发争吵,将双方子女牵涉进来,继而产生了房屋之争,后续发展形势已不是老人所能控制。本案纠纷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双方子女为涉案房屋的权利归属争执不下,双方子女都急于作父母的代言人,老人的真实想法似乎在子女们的争执中被淹没了……
由本案可见,我国老年人权益亟待关注和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历经修订。虽然2012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时就将“精神慰藉”作为赡养人的法定义务写进法律,以图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的权益保障,但整个社会养老尊老爱老的氛围还未能有效跟进。在此,我们呼吁家庭、社会多关注老年人的生活。从政府层面上,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广泛覆盖城乡居民;从社会层面上,大力发展社会公共养老服务;从家庭层面上,提倡孝顺父母的传统美德,爱老敬老,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安 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