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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共有房产仅一方共有人签约,另一共有人是否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守约方可依据合同向签约一方共有人主张违约或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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