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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房产为共有,房东仅有一人签约,合同是否有效?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仅有共有人之一签字的买卖合同仍有效,但若其他共有人对合同效力不予追认,则合同会因无法履行而被解除,最终只能追究签署合同无权处分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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